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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照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2024年日照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日照市

奖励政策: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400家左右企业作为培育对象,按10万元/家的标准发放创新券,在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兑现;企业未经入库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并按程序核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意见

东港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认定或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主营业务收入5‰的资金奖励,最高20万元。

政策依据:

东港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新政策未出)

五莲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市扶持政策配套奖补 20 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的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3 万元奖励。年度内按最高级别只奖励一次。

政策依据:

五莲县建设国家创新型县科技创新财政扶持政策

莒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外地整体搬迁至我县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管理期内未被撤销资格且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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