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奖励出处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注:深圳市市级两化融合贯标认证奖励和区级奖励不冲突,企业同时领取两级奖励。
2,宝安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宝安区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30万元补贴;对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50万元补贴(已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0万元补贴的,追加补贴20万元)。本奖励出处《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
3、南山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对纳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本奖励出处《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罗湖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推动企业“两化融合”。对纳入国家、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本奖励出处《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龙岗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已获得深圳市两化融合试点和贯标扶持企业,按深圳市评定扶持金额的100%给予扶持。本奖励出处来自《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
6,龙华区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
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本奖励出处《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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