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清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奖励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融委发[2017]6号)精神,不断促进工业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现将2021年福清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奖励专项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福清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不包括复核认定)。
二.补助标准
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年初预算安排,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按受益企业权重比例分配。
三.申报材料
(1)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4)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经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街、镇)审核后送市工信局进行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为一式两份胶装装订,封面格式见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2、属地审核。项目所在地园区管委会(或镇街)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后送市工信局进行审核。
3、联合会审。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会审,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订初步补助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市政府审批,根据市政府审批结果,由市工信局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85529111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5232435
附件:1、2021年福清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专项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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