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政策内容来源于各市、区政府的出台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金华市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省数字(信息)经济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单个项目软性投入3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软性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金东区
推进“两化”融合。对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市级“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单个项目软性投入3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软性投入的30%给予补助;对未列入市级“两化”深度融合的项目,单个项目软性投入1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软性投入的25%给予补助。
义乌市
对经审核、认定、验收合格的市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按其实际软性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两化融合、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类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企业)的,在验收合格后再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浦江县
对认定为国家贯彻“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已完成建设且软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按项目软性投入额的30%给予奖励;软性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软性投入额的35%给予奖励;软性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软性投入额的40%给予奖励。
武义县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数字(信息)经济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上云试点(标杆)企业和云平台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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