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地区两化融合奖励政策汇总
一、安徽省两化融合贯标政策:
奖补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
1. 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且在当年申报期内持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2. 申报材料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企业业务上云情况、通过贯标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需求分析、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与路径、企业借助外部力量为信息化建设和贯标提供支撑或帮助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等;
(3)企业采购云服务合同、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当年度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的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
3. 支持方式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巢湖市两化融合贯标政策:
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1)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合肥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新评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修订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三、合肥蜀山区两化融合贯标政策: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政策依据: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四、合肥肥东县两化融合贯标政策:
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1)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当年投资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含软件、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化软件、硬件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不重复享受)。
(3)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五、芜湖市两化融合贯标政策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一)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
1.申报条件
(1)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奖补
企业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并且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一直持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2)企业在上一年度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
2.申报材料
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奖补
①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证书;②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推进两化融合的基本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生效、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等;③企业采购云服务合同、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的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
3.支持方式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升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及1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申报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项目的通知
六、淮南市两化融合政策
按照安徽省的奖补政策执行。
七、淮北市两化融合政策
支持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发展
1.对总部新落户我市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对首次进入全省电子信息50强、软件50强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
八、阜阳市两化融合政策
支持两化融合和信息消费
支持两化深度融合。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或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九、滁州市两化融合政策
按照安徽省的奖补政策执行。
十、池州市两化融合政策
支持企业两化融合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25万元。
政策依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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