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对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各环节、各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应用,加快传统生产和组织管理模式的变革,全面增强企业综合实力的项目予以奖励。对与工业互联网发展相关的两化融合应用项目,以及实现云上部署和云端集成应用的,优先予以资助。
二、资助标准
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通过认定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只接受单一企业申报,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申报):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属于工业企业。
四、申报时间
两化融合应用领域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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