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
奖励政策:
对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增长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团队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较上年増长30%、50%、100%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较上年増长30%、50%、100%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15万元。
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原高新技术企业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纳入高新技术培育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或高于5%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或高于4%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或高于3%的,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传统工艺进行智能化改造,对纳入高新技术培育的企业,购置用于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的科研仪器、生产设备,按实际投入的10%补助给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的激励措施
双清区
奖励政策:
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获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在双清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且通过区级科技部门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在双清区首次形成销售后6个月内销售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双清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北塔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邵东市
奖励政策:
工业企业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奖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邵东工业大发展的奖励决定
新邵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新邵县鼓励投资创业的若干规定
邵阳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
邵阳县工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隆回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洞口经济开发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县奖励的上,由经开区再补贴5万元工作经费;对原高新技术企业再次通过认定的补贴2万元工作经费,并优先支持向上级争取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 推动洞口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绥宁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绥宁县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
新宁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
新宁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城步县
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对新获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分别奖励10万、5万元。
政策依据:
城步苗族自治县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实施办法(试行)(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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