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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2024年清远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清远市

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工作,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支持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为企业做强做大和挂牌上市创造有利条件。

政策依据:

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本政策自2020年1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清新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

清远市清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英德市

奖励政策:

对年度内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7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对入选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 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英德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连州市

奖励政策:

对经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

连州市科技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高新区

奖励政策: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引进落地在清远高新区内的工业类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清远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由“四下”企业转为“四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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