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下发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34号)。根据通知精神,下达给我县2022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3.92万元和2021年结余的3.36万元统筹用于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扶贫项目,现将我县2022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①在周宁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资信良好且近年营业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源型企业除外);②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一)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原则上须列入省、市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库;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先进产能扩张等项目。
(2)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动工建设。
(3)2021年1月起购置的设备金额50万元以上。
(4)对传统铸造产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适当给予补助。
2、补助标准。
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1)县域产业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技改设备投资有关凭证。
(5)企业无失信信用记录(人行征信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及涉黑涉恶信息。
(6)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企业研发经费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统计系统中有申报年度研发经费的企业,数据采用错年值(即采用上年度的数据)。
2、补助标准。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达到5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按研发经费支出额的1%计算补助经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1000万元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专项奖补。
3、申报材料。
(1)提供统计系统中607-1表(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和607-2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企业盖章申请,经统计部门或科技部门认可。
(三)企业创新补助。
1、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2021年1月以来,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件给予5万元补助。
2、申报材料。
(1)县域产业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基础管理工作。
1、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支持2022年1月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以企业2021年度工业产值为基准执行。补助标准为:企业工业产值3000万元以内的,给予1万元奖励;工业产值3001-6000万元补助,给予2万元奖励;工业产值6001-10000万元补助,给予4万元奖励;工业产值10001-15000万元,给予6万元奖励;工业产值15001-20000万元,给予8万元奖励;20001万元以上的给予12万元奖励。申报企业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打印的2021年《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质量》统计表数据为准。
2、申报材料。
(1)县域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1年企业联网直报《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质量》表;
(3)企业无失信信用记录(人行征信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涉黑涉恶信息(公安出具企业法人信息审核,该项企业仅需提供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由工信局统一办理即可);
(5)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补助。
1、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助。
2、申报材料。
(1)县域产业资金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六)对提前复工复产开足马力生产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2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1)县域产业资金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七)支持福建三嘉钢铁有限公司饮水改造工程10万元补助。
二、其他要求
单个企业申报以上项目的,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报至县工信局投资规划和产业协调股。
安排申报资金不得超过省下达县域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总额,安排资金小于切块资金总额的,按测算补助金额进行补助,如有超过,则按一定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资金申报办法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实施。
周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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