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于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10万元。对整体迁入周口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按照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依据文件:周口市关于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周口市川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通过复审认定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依据文件:周口市川汇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周口市西华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于省级及以上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节能减排科技示范企业奖励标准为10万元。
依据文件:周口市西华县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实施意见
周口市鹿邑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依据文件:周口市鹿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周口市沈丘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依据文件:周口市沈丘县“万人助万企”活动政策告知明白卡(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类)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