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 年)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引领江北区“两高”示范区建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部署,紧扣“12345”工作思路,聚焦“科技兴业之区”战略定位,以“科创强区”行动为统领,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以构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建设具有西部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40家、科技型企业超过26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530家和3300家;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5家,国企和国有楼宇建设科技创新载体2个、总规模2万㎡以上,其中市级创新载体1个,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22%。
二、重点任务
(一)引育并重,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引育体系
1.培育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优势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支持各类人才依托孵化平台、科创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标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支持各类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成长为科技型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将达标企业及时纳入科技型企业发展体系。(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科技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每年选择一批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进行精准服务,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支持科技型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3.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强化我区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投资促进举措,在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上积极主动招商,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优化区域产业生态,围绕建设“满天星”示范楼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聚焦先进制造、金融业、融合商业、现代服务业、大健康产业等产业集群、打造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重大应用场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拓宽区域科技合作渠道,发挥平台型企业、创新引领型机构优势,积极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4.壮大科技领军企业。落实科技企业提升“十百千”工程,提质发展市场主体。建立上市激励机制,推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每年上市企业1-2家。遴选10家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其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大力扶持长安新能源、润际远东、溯联塑胶、登康、迈基诺等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金融办等)
(二)支持研发,加快提升企业“建平台、强研发、促协同”能力
5.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引导科技企业组建研发中心、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申报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大力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提升在全国全市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到2027年,依托科技企业重组(新建)各类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各街镇和园区等)
6.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实施汽车软件、人工智能等重大(重点)专项,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推进落实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带动企业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到2027年,全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3.6%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7.提升协同创新发展水平。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加快培育壮大数字经济百亿级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江北辨识度的数字龙头企业和智能制造品牌。积极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培育面向未来产业的科技企业。积极引育平台型企业、生态型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推进落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行动,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三)发展载体,切实发挥科创载体综合集聚作用
8.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将科技企业培育成效作为各类园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快江北新城、鱼复园区、寸滩国际新城等片区开发建设,加快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智能装备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产城融合示范的江北新城,进一步壮大海尔、智飞、溯联、润际、迈基诺等重点企业,健全电子电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先进材料、节能环保等特色产业集群,为江北“中段地区崛起”提供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各街镇和园区等)
9.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合作,支持企业与其优质团队资源联合创建产学研联盟、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打造人才集聚地。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提高人才和成果落地转化成效。实施“金种子计划”,支持知名高校在读优秀大学生来江北金融机构实习,探索联合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在江北落户。在江北嘴、观音桥、石马河等人才密集的市场主体中培育更多“顶天立地”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区教委、区金融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10.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优化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加快落实《重庆市江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孵化载体提质增效,促进载体入驻企业发挥创新集聚效应。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打造50万㎡大型创新创业孵化社区。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打造2个10万㎡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引进整合上海交大、西安交大、西南交大、华东交大、北京交大校友会优质项目在江北落地,建设交大科技园;支持中新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强大科技园。继续推进光子空间、睿创(重庆)科技园、港城科创园、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园、网商产业园、泊骅科技园等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四)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
11.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落实企业准入准营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择优推荐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的考核与激励,提高研发费用视同利润的比例。优化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大力吸引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我区创业兴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12.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大力引进发展科技服务类企业,强化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工程设计、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打造通用型、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平台,鼓励开放科创基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加快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到2027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20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键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1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任务,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小试、中试基地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育,培养一批精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管理的复合型、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及服务体系建设。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40亿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等)
1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全覆盖。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强化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预警分析。到2027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双倍增”工作。区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实施,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街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国企、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等作用,闭环落实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各街镇和园区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优化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时进行奖励。落实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核心技术攻关,择优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区金融办等)
(三)强化金融支撑。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壮大科创培育基金规模。鼓励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企业,落实私募基金投资奖励。支持企业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字供应链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四)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孵化科技企业的绩效对孵化载体给予奖励,支持高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科技服务。加大重庆英才计划、江北英才计划等人才政策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引进集聚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对引进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支持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科技企业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加强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用好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提供低成本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委等)
(五)注重监测评价。落实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结构分析和精准画像,实现整体智治。建立赛马比拼机制,以创新报表、科技创新“五色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方式,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六)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案例,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各街镇和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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