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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 中发改服务业函〔2020〕1734号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 中发改服务业函〔2020〕17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2020-2022年)行动方案》(中府办函〔2020〕28号),聚焦服务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优质现代服务业企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优化配置服务业发展资源为抓手,以中山有需要、市场有需求的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功能强、服务新、拓展好、效益高的现代服务业企业,进一步发挥现代服务业企业在推动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大湾区西岸现代服务业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每年遴选一批行业领先的服务业企业入库并进行培育扶持,力争到2023年,形成100家以上具备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培育企业条件

       (一)入库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满一年,规模在所属行业全市排名靠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入库经营条件。

       1.批发和零售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5亿元(含)以上。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房地产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3.商务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如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综合管理服务(如园区管理、市场管理、供应链管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安保服务、会议展览、旅游管理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4.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

       5.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租赁业、水利管理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业、修理业、其他生活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社会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

       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具备以下特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降低入库经营条件标准:

       创新性。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营运、创新招商、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其中因素。

       带动性。产业主题鲜明、企业格局协调、链条关系紧密,具备带动能力强、拓展潜力大的功能型、平台型发展生态,拥有良好经营能力、运营团队和增长基础,形成行业典范。

       补强性。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短板,重点在特许牌照类、专业质资类服务、产业链条薄弱环节,以及推动生产服务提档升级关键领域等有较大改善和提升作用。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的企业在专家评审环节综合考虑营业收入、经济贡献、业态模式、经营资质、技术含量、功能作用等因素,择优评定。

       三、遴选入库方式

       (一)建立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服务业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分批确认。

       (二)加强专家评审。在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选取了解企业运营、经营理念更新、企业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专业评审认定,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三)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发布申报入库通知、编制企业申报入库材料、注册地所在镇街初审上报、组织专家评审、拟入库名单社会公示、上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纳入培育库管理等程序,加强规范化管理。具体申报程序另行发布通知。

       (四)加强动态管理。每年通过对在库培育企业进行跟踪评估,实行动态管理。营业收入低于入库经营条件的90%(一事一议企业营业收入低于入库营业收入的90%)的,进行出库处理。

       四、支持措施

       (一)强化人才保障。落实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办法,加大服务业人才评定支持力度,简化年审程序。对高层次人才的户籍、住房、子女入学、随迁配偶就业等提供便利服务,在市内定点三甲医院增加人才精准医疗供给,推动创新人才向入库培育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二)加大融资力度。支持入库企业优先申报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加大中山市产业投资基金倾斜支持力度。对入库企业通过新三板精选层、创业板注册制、IPO绿色通道、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融资租赁、增加中长期融资等方式开展融资进行专业辅导,向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进行融资推介,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银保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三)优先用地供应。鼓励入库企业主动做好项目储备,协助提前落实包括投资主体、资金、选址红线、用地权属、取得相关部门和村民同意等前置条件,实施区域评估以及土地资源控制指标清单制和豁免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需求。(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畅通扶持通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为企业提供惠企扶持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便捷查询和精准推送服务,逐步联通服务业部门的专项资金申报通道,为申报提供综合指引服务。充分发挥入库培育企业的主体作用,吸纳其参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功能布局、科技创新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创新平台规划等编制的思路建议。(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

       (五)试行辅助诊断。支持引进和培育市场化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超市”,搭建涵盖金融、产业、科技、法律、财税、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市内外专业服务平台,为入库培育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个性化咨询指导和企业诊断服务。(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六)建立调度机制。各镇(街)和市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入库培育服务业企业定期调度工作,分行业梳理问题工作清单,协调任务推进中的问题。属于镇街权限内的事项,由镇街、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属于市级权限内的事项,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需跨镇区、跨部门综合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市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局)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交通运输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组织实施

       (一)发挥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统筹协调,细化各项培育工作措施,推进入库企业培育工作见成效。

       (二)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入库工作,及时对入库培育企业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入库培育企业管理和评估,定期将有关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服务业优质企业资源的引进和挖掘,建立服务台账,开展跟踪辅导,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和开发,抓好企业推荐申报入库工作。

       六、附则

       (一)入库培育企业可按规定申报我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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