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济政字〔2019〕80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转型字〔2020〕1号)要求,现对2020年度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
根据济政字〔2019〕80号文件,为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对上年度完工并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奖补。
二、政府出台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
政府出台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投资热情,落实我市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战略,确保完成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该政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政策门槛低、受益范围广。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设备购置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都可以申请。
二是资金支持力度大。该政策按照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三是资金申请程序简便。该政策未对项目提出过多的条件限制,只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需要企业提供过多的材料、证明,企业申请只需要提供生产设备发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发票和设备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三、普惠性奖补政策对申报主体有什么要求?
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普惠性奖补政策对申报项目有什么要求?
1、申报的工业投资项目须依法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济南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库。
2、项目须在2019年度完工,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备案手续、购置设备清单内容与合同、发票等内容应统一,发票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项目实际投资额须在1000万元以上(含)(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技术装备购置金额(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且单台装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五、如何核定项目技术装备购置金额?
项目技术装备购置金额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内的新购置的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生产研发设备(含设备软件)金额。环保、安全、节能改造以及辅助类设备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经市工信局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对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目等原始资料、购置设备投入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定该项目的技术装备投资额。
六、奖补资金如何申请?
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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