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
奖励政策:
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通过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冷水江市
奖励政策:
落实《娄底市创新平台和研发投入“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娄底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激励措施(试行)》,对创新平台评估为优秀的争取娄底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奖励 10 万元。
政策依据:
冷水江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政策措施落实清单
涟源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包括重新认定的)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速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双峰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园区内的企业按园区合同奖励,且不重复给奖。
政策依据:
双峰县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化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新化县鼓励投资创业若干规定(已废止,新政策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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