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为提升市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保护和激发全县市场活力,加速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增强转型发展后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力争用5年时间,使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显著提升,以此助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二、目标计划
(一)市场主体倍增
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领域等新型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健康有序增加民营市场主体,“十四五”末,市场主体达到1.6万户。
(二)企业规模数量倍增
以壮大民营企业总量规模、巩固提升民营优势产业为目标,“十四五”末,民营企业达到1936户,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40%以上。
(三)就业人数倍增
鼓励全县市场主体优先安置农民工、职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全力推进高校与市场主体良性互动,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优先选择到我县创业就业,“十四五”末,从业人数占全县总体从业人数比重达到80%。
三、保障措施
(一)金融支持
1.提高信用贷款占比。银行业机构要减少抵押担保依赖,推动全县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获得信用贷款户数显著增加。推广银税互动、信易贷等,提高首贷成功率和融资获得率。加强信用评价培训指导,引导纳税人主动修复信用、化解信用风险,扩大辖区内A、B级纳税人占比;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以信换贷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责任单位:人行左权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2.提升续贷转贷比重。提升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效率。落实无还本续贷、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政策,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鼓励银行业机构给予小微企业中长期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内免于或简化逐年重检审批流程。受新冠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享受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人行左权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
3.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县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名单,推送银行业机构。鼓励设立首贷中心及首贷户服务站点,推动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责任单位:人行左权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4.优化银行业机构内部绩效考核。银行业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达到30%以上,地方法人银行年增速高于国有大型银行。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小微信贷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个基点。安排专项激励费用补贴,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发贷积极性。(责任单位:人行左权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
5.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货”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责任单位: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人行左权县支行)
6.推动地方法人银行突出支农支小主业。督促指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出差异化定位。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守主业、回归服务地方、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充分把握“地缘、亲缘、人缘”的软信息优势,改进信贷产品、技术和服务,筑牢本地小微企业客户基础。(责任单位: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人行左权县支行)
7.拓展供应链融资,持续推动普惠金融创新。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助力与资金链有效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覆盖上下游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在农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物流业等重点领域搭建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融资服务。整合发挥银行在数据信息、IT系统、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核心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培育小微企业客户集群。优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和结算服务,依托产业链供应链的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有序发展面向上下游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人行左权县支行、县农业农村局)
8.强化监管政策引导促进作用。根据相关监管法规,结合左权实践,积极探索创新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与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及其他监管措施的联动,进一步丰富监管工具箱,完善监管激励和约束手段,强化监管评价结果对辖内商业银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导向作用。(责任单位:晋中银保监分局左权监管组、人行左权县支行)
(二)财税支持
9.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规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个转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创投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规定以投资额 70%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10.延续升级自主减税政策。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 年底。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契税执行法定最低税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1.推进多元化退税方式。探索退税业务由税务部门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一键确认、在线申请、在线退税,实现税费退库“72小时到账”。整合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增量留抵退税流程,纳税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实现留抵退税“报退合一”。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抵税流程,自动生成多缴税款申请表,实现退抵税业务“一键办理”。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2.实行重点企业落户奖补。对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进档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13.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对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进档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14.消除政府采购和招标领域隐性壁垒。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抽查力度,禁止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门槛或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资质门槛。支持企业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5.支持服务业提质增效。通过县财政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特别流转金扶持等方式对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餐饮、文创、康养等市场主体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16.支持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的省内电商企业给予专项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17.支持市场主体集聚平台载体建设。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全覆盖,对农村地区下行快件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18.对突出贡献的国有企业高管,对照全市其他先进地区政策给予奖励。对全省重点支持领域的企业技能骨干、科研团队主要成员、优秀青年人才等个税缴纳给予一定补贴。对新引进落户重点企业的高管、高级技术人才给予一定比例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19.通过财政增资、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方式,扩大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规模。对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费低于3%部分安排保费补贴。设立县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三)用地保障
20.发挥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作用。寒王乡属于省级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城镇,通过双评价、双评估的评价标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校核,结合城市发展空间形态和布局研究,拟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在寒王乡规划一个产业集聚区,集聚区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满足市场主体落地需求。解决我县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满足市场主体项目落地需求。配合省市完成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在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下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1.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全面推行网上交易工作,凡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优化更新网上交易系统,配合省市打通数据通道,形成统一工作主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2.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持续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和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倒逼全县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3.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重点保障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增存挂钩”产生的新增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转型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4.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对接,保障县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并加快用地手续办理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5.积极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4个2.8万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6.深化“标准地”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标准地”模式,配合制定《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实施全周期管理,推动与“地证同交”“标准化厂房”“弹性出让”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7.构建产业用地政策支撑体系。结合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支持各类产业发展的政策,分行业、分类别整合归类,配合制定《山西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编制产业用地政策线上 App,为县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用地主体提供政策支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8.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系统梳理补充耕地渠道来源,推进项目信息报备入库工作,着力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完善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建设,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占补平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9.加强绿色矿业用地保障。配合省市建立《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名录》,分类制定绿色矿山评价标准,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提升计划,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动态管理;优先保障列入名录的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用地需求,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采用灵活方式出让土地,减轻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四)环境能耗保障
30.拓展环境能耗空间。强化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节能降耗,不断提升我县污染治理水平和节能降耗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结合我县能耗强度下降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分解年度双控目标。指导企业合理测算新上项目原料用能,在节能审查中合理扣减原料用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不断腾出环境能耗空间,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县能源局)
31.科学统筹排污能耗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所在区域保障确有困难的,向省级申请统筹解决储备指标,并将现行的总量指标在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投产前取得。将单位增加值能耗作为新上项目的重要标准,优先发展有利于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项目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应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动态监测。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能耗单列目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县能源局、县发改局)
32.简化项目环评编制。加强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环评内容可以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现状环境质量原则上以引用现行有效监测数据为主,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内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33.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对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经济林基地(原料林基地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34.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包括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35.优化小微企业环评。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办理环评手续,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36.简化排污许可管理。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通用工序管理,且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的煤炭开采洗选,天然气开采以及黑色有色金属、非金属采选,设备制造等行业项目,一律实行登记管理,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37.优化执法监督管理。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充分保障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灵活运用“线上十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于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
(五)科技创新支持
38.强化高新技术引领,加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继续跟踪服务,加强科学指导,严格限时办结,多部门、多渠道联合做好县域内科技型企业摸排、培育工作,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强化资金政策扶持,对县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成功的企业一次性资助6万元。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9.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大农业科技服务。根据县域内科技服务需求,依托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科技人员组建科技特派团,与我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合作,实地教学,免费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现场咨询等科技服务,带头示范,以点带面,推进科技示范项目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六)政务服务保障
40.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0.5天内同步办结,并为新设立市场主体和“个转企”成功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和发放税务Ukey。(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41.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建设服务企业的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42.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行业,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营业,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现“一证准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43.优化发票领用服务。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顶格核发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对纳税信用A级的一次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实行“先准后核”。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提供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
44.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推广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一键报送”。推广“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模式,运用大数据自动预填功能,在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推行非税收入掌上办,由系统自动生成计费依据和应缴费额,实现“一键缴费”。推行省内跨区迁移“无障碍”服务,无需核准,系统自动办理迁移。简化跨省迁移程序,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推行跨省电子缴库“一键直达”、实时入库。(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
45.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企业注销指引》,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46.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探索编制“一本制”综合报告,明确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实现环评、水土、能评、洪水、取水等事项综合评估、一次评审。助推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47.推动水电气热网报装联办。推动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报装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报装、维修、过户、缴费、查询等服务,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一站办结。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实现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获得用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程、有外线工程企业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局)
48.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集成改革,建立项目前期研判策划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完成项目审批。组建涉企服务专家团队,提供涉企政策解读、手续办理难题协调等服务,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微信或平台留言等方式提出服务需求,专家团队指派专人或多人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服务周到、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49.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企业只要符合适用告知承诺的情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拿证后即可开展经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外,推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达到10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50.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为“一件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企业后续准营许可、备案事项实现“智能引导、能联尽联、证照联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据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清理规范“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审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与全省统一的涉企许可事项办理标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要素同源管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2.推行企业“证照通办”服务。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和管理,完善电子证照和数据库建设,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获取的审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替代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实体卡证,企业持电子证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53.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拓展延伸涉企服务链条,在县级各政务大厅、乡(镇)和村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开辟涉企服务专区,全面提供企业开办、涉企经营审批、报税缴税、信用查询、招才引智、融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探索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简易事项智能办理、无障碍提交办事材料等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4.打造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建设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统一打造面向企业的专属服务空间,梳理归集县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统一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坚持服务跟着企业发展需求走,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5.全面扶持协会商会发展。鼓励重点民营企业牵头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做大做强煤炭、核桃、养殖、电商等传统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设立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支持网络直播、数字游戏、网络视频等网红时尚产品,积极学习各类新经济新业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历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自身特点优势,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市场拓展、权益保护、人才保障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56.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推荐思想政治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代表评选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列席参加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积极为企业家在左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消除后顾之忧。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参与评选省、市劳动模范、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行、市场开拓、企业文化等方面系统性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局、县能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例会调度一次,每半年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将于每年3月前进行一次效果评估,积极推广效果良好的政策和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相应政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直有关单位是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行动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效果评估和统计监测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加大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服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做好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政策上门服务。要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五)开展“大讨论”活动。以“五个一”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为期3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讨论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一是举办一期专题讲座。邀请省、市相关领导、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讲解市场主体倍增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熟悉政策。二是开展一次集中访谈。在左权电视台开辟“牢记初心优环境、凝心聚力促倍增”专栏,每周采访一个部门。县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住建局、转型综改促进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要紧扣最新政策,结合各自职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进展成效、短板不足、下步计划等,精心准备访谈稿,扎实开展好访谈活动。三是组织一次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外出取经等途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研讨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四是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县政府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领题调研,带队深入乡镇、部门、企业查实情、听民意、解难题,并提出分管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倍增目标和实现路径。由张向明常务副县长牵头,师帅副县长配合,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服务业企业倍增调研;由王贤伟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企业倍增调研;由刘风燕副县长牵头,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开展旅游企业倍增调研;由张文伟副县长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企业倍增调研;由隋吉英副县长牵头,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开展新能源企业倍增调研;由李新兴副县长牵头,刘元瑞副县长配合,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倍增调研。各乡镇(城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主题,精心选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五是举行一次开门纳谏活动。依托政府网站、左权电视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我为左权市场主体倍增献良策”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各抒己见,广泛征集干群意见建议。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左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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