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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银行助力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汇总

       疫情期间,各大银行纷纷出台信贷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与家庭予以关怀。为方便查阅,小编根据信贷政策扶持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今天先就各大银行助力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汇总给大家。

各大银行助力小微企业的信贷政策汇总

       1、中国银行

       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审批效率。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现行市场较低利率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

       2、农业银行

       对疫情严重地区普惠型小微企业匹配专项贷款规模。为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专项匹配100亿元信贷规模。对其他省份疫情防控相关产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足额保障。

       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贷款,执行最优惠利率。其中,对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3、工商银行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随到随审随批。加大对各地药店的“医保贷”融资服务,做好对采购医药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续贷工作。湖北地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及办理“医保贷”的药店,利率在目前市场较低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

       4、建设银行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信贷需求,执行信贷快速审批流程,信贷规模足额满足,执行优惠利率。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5、交通银行

       开通授信审批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及产业链环节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疫情防控专用设施建设,保证信贷规模充足,执行优惠利率和费用减免。相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6、兴业银行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贷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完善续贷政策安排,支持企业和个人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7、中信银行

       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从即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小微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在现行利率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

       8、长沙银行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长沙银行为客户开辟防疫“绿色通道”,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贷款本金或利息到期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后,统一给予延后一个月还款的安排。

       9、渤海银行

       利率下调给优惠。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企业授信给予优惠利率。

       10、北京银行

       做好受困企业服务。推出“京诚贷”、“赢疫宝”等金融服务方案,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扶持,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11、银保监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

       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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