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在高明区依法成立,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或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结合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项目承载单位。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本专项资金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承载单位在高明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二)项目承载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项目实施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
(三)项目符合高明区经济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已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项目已在产学研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按合同规定的任务实施完毕。项目的结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前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可参与申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导致完成时间超时的项目可正常受理)。
(五)项目合作各方已签订合作合同,并在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相关项目合作内容清晰,责任及分工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项目进度、资金划拨表述清晰。
(六)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部分行业应用性较强的产品(装备、系统)能够形成批量生产或应用示范。
(七)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已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八)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科研设施和技术团队。项目承载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经营发展需求。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审核推荐。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登陆平台分别对所属辖区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纸质资料提交。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企业所属的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或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在申报材料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于11月20日前报送网上审核人员信息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下午17:00。
3.申报单位须于12月1日下午17:00提交纸质材料到所属管委会、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4.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在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总表(附件3)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上午12:00。
五、联系方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梁宇衡
电话:88669696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创新发展部),麦正道
电话:88689951
地址: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
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杨滨华
电话:88988967
地址:高明区泰华路318号
杨和镇经济促进局,欧嘉敏
电话:88809681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明城镇经济促进局,麦浩
电话:88836228
地址:明城镇城七路388号
更合镇经济促进局,徐礼师
电话:88849322
地址: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经济〔2020〕147号).pdf
附件2: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3: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汇总表.docx
附件4:审核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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