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保险促进项目
二、工作目标
健全知识产权保险制度,促进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发挥知识产权保险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扩大知识产权保险支持范围和力度。
三、项目任务
(一)结合佛山市内发展现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新品种研究以及推广现有知识产权保险,确保年度知识产权保险保费实现20%增长。
(二)扩宽知识产权保险宣传渠道,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保险的认识,联合保险机构组织开展2次以上知识产权保险推广对接活动,每次参会企业不少于100家。
(三)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新险种研究,适时推出知识产权保险新品种。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佛山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的保险机构牵头,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保险促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资格证明;
(五)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六、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每项预计30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八、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初审单位(简称“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7:00时;
各区市场监管理局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8日17:00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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