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企业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报条件很多企业都很清楚,但是对认定流程和材料的把握却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析!
申报基本流程: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二)县(区)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合格后,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市级孵化器;
(四)被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单位,其原产权和隶属关系不变。
申请材料:
(一)《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二)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人代表证书等),团队成员相关证明;
(四)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
(五)孵化器各类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六)种子(孵化)资金证明;
(七)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录及附件;
(八)在孵企业申报专利清单及附件;
(九)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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