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拟定了《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有关扶持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对象
(一)申报本办法扶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禅城区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2019年度货物进出口总额2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仅限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保税贸易)企业;
3.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
(二)除特别规定外,本办法扶持对象为从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发生的项目。
扶持内容
一、补偿企业因疫情影响的参展损失,减轻企业负担
对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已实缴参展费用参加2020年境外展会,因疫情导致的拒签、停航等原因无法赴展发生已支付费用实际损失,以及展会取消但展会举办方拒退还全额或部分参展费用的,给予按费用损失部分的70%且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补助。
企业获得本项补助额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补助额合计不得超过展位损失总额。企业获得本项补助不影响享受其他实际参展的政策扶持。
二、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
1、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配套海外工程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包括特定合同保险、买方违约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出口延付再融资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等)产生的实际自缴保费,给予每笔自缴保费的50%,且企业年度合计不超过12万元补助。
2、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在出口信用保险担保范围内的贸易损失,经企业所购买的出口信用保险理赔后仍存的损失部分,据实给予全额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本数)损失补助。
三、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1、对企业参加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支持项目的,每场展会给予展览费用的60%且不超过2万元补助。每场展会最多给予补助80家企业(按展费发票开据时间及发票编号顺序核定)。
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2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至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3场展会;50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的大型外贸企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2场展会。
2、支持禅城企业打造线上展会平台。对纳入我区2020年度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项目的线上展会平台,给予平台建设费用禅城企业出资部分的50%且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放宽《佛山市禅城区进出口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扶持办法》对企业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的条件,对企业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的,取消企业入库条件的第5点(资产负债率限制)要求,且贷款本金损失补偿比例为风险补偿金40%、贷款银行60%。
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的核定日期,以银行取得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备案确认函的日期为准。
资金申报
一、企业按照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勘察、核实;
三、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编制资金安排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四、完成资金审批程序后,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到企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2020年1月23日起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企业有符合条件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今年上半年项目扶持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禅城区内外贸企业请继续关注区经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禅城产业”及时掌握后续相关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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