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
二、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在南沙区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现仍在南沙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近5年内(2015年至今,下同),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上述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市产生较大影响;
(五)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内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三、奖励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评审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审“南沙专才”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2万元(税前,下同);根据获评“南沙专才”人员作出的突出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程度,每次可评审“南沙金牌专才”1名,奖励100万元(“南沙金牌专才”不重复享受“南沙专才”奖励)。
(二)已获评2018年“南沙金牌专才”者,不得参评本年度“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已获评2018年“南沙专才”者,若符合本指南第二项“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参加本年度“南沙金牌专才”评审。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参评“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
四、申请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00时至2020年8月28日17:00时,申报人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第五项“材料清单”要求,审核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资料,于2020年9月3日17:00前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报送至政策兑现窗口。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完成材料报送,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系统及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奖励申请。
五、材料清单
(一)企业资料
1.《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申请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申报人资料
2.《南沙(金牌)专才奖励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3.《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送件清单》(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4.通过认定、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考试报名表或成绩合格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
8.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原件一式一份,提供2019年1月至申请奖励当月的缴纳清单);
9.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原件)中国大陆人员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经认证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翻译文本及翻译机构证照复印件;
10.申报人在近5年内,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市产生较大影响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请按照“一、获得技术类奖项或荣誉情况;二、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课题情况;三、获授权的专利情况;四、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五、代表性论文、著作、学术会议重要报告”分类制作目录,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原件);
11.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申请人本人签名,注明开户支行名称、银行账号,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单个附件请直接上传,多个附件请按附件3《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送件清单》填写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
2.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的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送件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口,若搬迁,以搬迁后的地址为准)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请人或法人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政策兑现在线申请”栏目选择“南沙(金牌)专才奖励”,填写申请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首页“帮助指南”栏目)。
2.按“申请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所有附件,完成后点击提交。
3.系统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汇总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二)受理
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政策兑现窗口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人社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政策兑现窗口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政策兑现窗口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审核
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专家评审
评审委员会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评出“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候选人。
(五)公示
经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人社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奖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评审结果的,发放奖励金。
十一、其他
区人社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核查时,申报人应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奖励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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