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主要用于支持2020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普惠性奖励。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 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进行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二)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陆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同时,请各区在8月7日前将各专题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正式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作2021年的预算安排。2021年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各区要严格审核入库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核查,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近五年内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申报财政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同时,对已入库的项目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1.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指引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引
3.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肖嘉颖,联系电话:83995367)
附件下载:附件1-3:相关工作指引.doc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