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是如何界定的?
我省高层次人才,主要指从省外、国(境)外引进的以下三类人才: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类: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类: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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