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申报珠海市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通知》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改造时候奖补资金的申报:
(一)企业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实施地在广东省内,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后,近三年取得新增财政贡献,即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增量。
(四)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有多个已完工项目的,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的一个项目申报。
(五)本次申报项目为2018年已申报过该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时间在2017年1-12月区间内,且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完工时间的认定,以项目完工评价意见书中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在三年奖补时限内,以前年度已申报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在本次申报中需再次提交申请才能获得奖补资金。
计划申请奖补资金的企业,请将以下资料于下周二前(3月24日)报送至高新区科技产业局:
1.珠海市高新区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意见书
2.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
4.申请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真实性负责声明
5.项目完工年度和前一年度以及当年国、地税完税证明材料
6.项目完工年度和前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当年财务报表
7.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8.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附件:
1.关于申报珠海市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通知
2.相关附件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申报珠海市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2.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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