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
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优先支持创办三年以内(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小微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服务补贴内容
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适用于指定签约服务机构为持券的小微企业提供以下四类服务:
(一)财税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审计、汇算清缴、资产评估四类服务。
(二)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三)电子商务服务: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电子商务应用服务。
(四)管理诊断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评测、管理顾问、管理诊断、编撰商业计划书、投资咨询等服务。
三、申领额度
每户企业使用补贴券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在购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自由支配并组合使用。每个申请用券的合同,使用补贴券的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且最高额度为3000元。
四、申领使用时间
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遵循“先用先得、用完即止、期满作废”原则,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时间从5月28日上午9:00起,至当年补贴券额度用完为止。
五、使用流程
(一)企业实名认证及申请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补贴券版块☞(http://fwq.whsme.net.cn/),浏览产品并点击“申请服务”完成注册,并进行申请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资格初审。
(二)企业申请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的小微企业,选择签约服务机构的签约服务项目,在线提交服务申请。
(三)服务机构复审,在线签订合同
签约服务机构复审确认企业用券资格后,受理服务业务,并在线发起服务合同,企业确认并在线签订合同。
(四)线下支付,上传支付凭证
企业线下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完成合同款自付部分支付,服务机构将企业支付对公转账凭证上传平台并提交审核。
(五)服务补贴券复核
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服务机构接券额度。
(六)服务确认评价
服务完成后,企业登录平台对机构的服务进行确认和评价。
(七)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
2020年度补贴券服务项目结束后将进行全覆盖审计。按照补贴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补贴金额分两次拨付。
六、有关要求
各签约服务机构和用券企业要规范、合理使用补贴券,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合同双方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签约服务机构将会被取消提供服务的资格(如已使用补贴券的,则该补贴券作废),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用券企业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享受服务补贴券的资格(如正在享受服务补贴券的,则服务中止);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建刚、王吟、宗玺睿
联系电话:85316291,85316230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