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二、业务科室: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三、政策依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经发[2016]154号)
四、申报对象
申请者须为顺德区内具有法人资格,被认定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每家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五、扶持方式
事后无偿资助。
六、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1、网上填写《顺德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受理申报时间和程序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019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经初审、审核通过后,按短信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含系统导出申报表以及全部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至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欣荣路西1号10楼1010室(邮寄收件人请写梁宪文)。
八、联系方式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刘桂娇,22800872;梁宪文,2280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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