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01、基本条件
(一)在洛阳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已纳入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信息;
(三)企业在市内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收益较高;
(五)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
(六)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等配置完备,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达到限定性要求的最低标准。
02、特别关注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 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 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03、重点审查内容
(一)组织机构规范性。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内部研究、试验、技术交流、 技术管理等部门进行整合,明文成立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材料规范性。企业报送申请报告是否符合《管理办法》中编写提纲要求,关键内容表述完整清晰;附件及证明材料是否齐备。
(三)限定性指标。”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限定性指标,是否符合最低标准要求。
(四)守法经营情况。会同本地税务等部门,审核企业两年内是否有税收违法等行为,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企业财政信息填报及信用情况。企业是否已纳入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是否良好等。
各县(市、区)对组织机构不健全、申报材料不规范、未达到限定性指标、有相关违法行为、信用状况不良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04、认定优惠政策
首次认定成为国家、省和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市财政分别给予 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领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
05、2020年度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统一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收取材料时间以各县区为准,市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需要申报的企业应尽快着手相关工作,以免耽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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