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
1、认定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获得证书奖励30万元;
2、优先获得政府项目支持和税收优惠;
3、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和名片。
二、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1、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2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软件业和建筑业。
2、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或专门的创新管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转1年以上。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意识,为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4、企业在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技术创新在企业的发展中作用明显。
5、技术中心具备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管理及生产对接能力。
6、技术中心具备完善的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
7、技术中心具有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批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
8、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9、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营业)收入比重(R&D)、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四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1、网络申报:企业前往西安市工信委网站(http//cx.xagxw.gov.cn )申报,提交电子版资料。
2、纸质申报: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审核:主管部门条件审核并择优推荐;市工信委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4、复核审计:市工信委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相关限定性指标进行专项复核审计。
5、答辩评审,根据答辩结果现场考察,市政府相关部门择优确定拟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6、公示。
四、本次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自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企业应具备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网址:http://gxj-cx.xa.gov.cn)进行申报,此次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方法,纸质申报按《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撰写,网上申报通过西安市工信局网站“西安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对申报资料做真实性声明,胶印后报送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后出具正式文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西安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6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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