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已经通过中小企业评价的,今年还需要在系统上面填报吗?
答:需要!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去年获得的入库登记编号会在当年12月31日后失效,需要重新在评价系统上新增评价信息填报。所新增的评价信息是新一年度的,评价通过后获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编号是以新一年度的年份开头(如202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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