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创新活动指标 |
指标所占比重(分值) |
1 |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30 |
2 |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 30 |
3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20 |
4 | 成长性指标 | 20 |
企业创新活动指标获得70分以上,才能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格条件。 |
以上指标解释如下: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企业获得的专利、注册软件版权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数、植物新品种数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符合以下数量且没有产权纠纷可取得满分。
说明:
⑴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⑵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可分别计算项目数;
⑶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认定办法》的规定为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深圳市的掌握标准为,在申报之日之前获得的授权证书,即为符合规定;
⑷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⑸知识产权在企业法人名下,不属于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须过户到企业名下;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在4项以上可得满分。说明:
⑴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⑵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⑶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⑷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⑸深圳市掌握的标准是:一项成果转化到几种产品中,转化成果数量按转化的产品数量计;一种产品中应用了几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果数量则按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数量计。
⑹深圳市在专家评审过程中,一般首先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是否符合标准;如果高新产品(服务)不够12项,再看研发项目;如果加上研发项目仍不够12项,则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
⑺从以上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对科技成果转化指标的把握尺度上看,掌握的标准是宽松。同时也可以看出我市对国家高新认定持有的扶持和鼓励态度。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⑴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⑵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⑶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⑷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⑸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说明:以上5项都符合要求满分(20分)。我们有合格的模板可供应用。
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20分)
⑴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pide;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pide;第二年销售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⑵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pide;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pide;第二年总资产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⑶企业在计算会计年度内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2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
⑷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