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件公示:是
联办部门:无
中介服务:否
是否收费:否
网上支付:否
预约办理:否
承诺办结时限:否
是否涉及联办:否
是否数量限制:否
是否物流快递:否
事项时限:180 工作日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咨询电话:25201321
投诉电话:25201111
主事项:泰达科技创新十条(科技创新)
业务主管部门: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扶持标准: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未重新认定,其后再次申报认定并通过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办理时间: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受理,具体时间以科工局通知为准。(窗口接件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理地点:科技创新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29层)
受理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开发区、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科技型企业和机构。
2.2018年1月1日后,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每年受理上年度和本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奖励兑现。
办理材料
1.《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需提供纸质件一份)。
2.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 有税务部门印章的企业上年度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只提交封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材料要点:每年度首次申请各类科技政策扶持时提交。
4. 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一份(仅需提供纸质件一份),材料要点注:请将3-4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
5. 《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材料要点:需提供纸质件三份。
办理流程
办事程序:
1.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首页 → 政策兑现 → 泰达科技创新十条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奖励兑现指南 → 立即办理 →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在线填报(注:首次申报政策兑现企业需注册新用户名,并维护企业基础信息)。
2.兑现办在线预审企业申报事项,预审通过后转至经济运行局核实企业纳统情况,经济运行局核实通过后转至科工局进行专业性审核,科工局审核通过后,兑现办汇总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3.兑现办通知企业递交《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表单在线自动生成)、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同时查验企业申报时系统上传的相关证明要件原件。
4.兑现办将《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转至相关部门签批盖章。
5.兑现办将企业申请转至财政局进行审核,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请管委会批示,管委会批示通过后履行资金拨付程序。(部分事项需经第三方审计后拨付兑现资金)
法定依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6号)第六条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未重新认定,其后再次申报认定并通过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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