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第八轮巡视古交市委提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整改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标任务
针对省委第八轮巡视古交市委提出的“双创”项目制约多、活力弱、绩效低问题,制定“双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导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由数量向质量转变,优化市场主体,发展营商环境,培养扶持小升规企业,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力扩展商贸集聚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二、推进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全面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注销办理程序,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市场主体不低于300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建立科技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园区现有企业扩大规模、提升产值、提高效益,对暂时停产的企业通过整合、改组、吸引资金重新运营,对新入驻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空间支持,积极鼓励企业入驻园区创业创新,盘活园区内闲置场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已与科研院所合作并取得成果的企业,本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2019以来,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两次及两次以上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连续三次及三次以上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2019年以来,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其运营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项目为“专精特新”,产品工艺独特,有市场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园区发展中心)
(三)打造新的商贸集聚区。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打造西曲片区商圈、东部新城商圈,带动第三产业集聚发展。对在确定的片区范围内注册的市场主体,2021年至2022年期间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年营业收入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的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达到以上条件的市场主体要积极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支持其快速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建立专利、商标补贴。2021年起,对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获得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每件一次性给予补贴2万元;每申请注册一件商标,一次性给予补贴2千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五)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生)借款人需为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小微企业形式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
从2021年起,连续两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市级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对其自主创业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而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大力推动股份制企业改造。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微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七)培养转型工业企业。对新型产业(除煤焦外)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并入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八)改进涉企宣传。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太原市支持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着力解决政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广泛宣传各部门服务企业的先进典型与支持企业、帮助企业的实干事例,积极宣传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做法,着力营造有序经营企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九)积极开展“双创”项目评估。年终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责任单位所牵头实施的项目开展全方位评估,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三、组织保障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加强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成立古交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锦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杜国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左 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小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吉明 市发改局副局长
牛培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程兴旺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郝学忠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爱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维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星辉 国家税务局古交税务局局长
张晋春 市科技园区发展中心主任
吕四虎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吕四虎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营造舆论氛围。新闻中心及融媒体中心要客观、公正、全面报道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太原市及我市鼓励发展市场主体的各项优势政策和项目信息,推广投资经验,对不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创业创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监督和公开曝光,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大财政保障制度。财政要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综合运用多种支持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和带动全市的创业创新工作,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创业创新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把中央、省和太原市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方案,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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