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及补助
优惠对象:企业
执行期限:2021年8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承办处室: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0591-26831142
承办地址:罗源县后张新村1号
受理内容: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基础上,县级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市域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县的,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的,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予以奖励,奖励期限5年;规模以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办理条件: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且整体迁入我县的市域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办理流程:企业将材料提供给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科,科技科审核后将认定名单报县政府,通过后进行奖励。
依据名称: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罗源县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依据文件:关于印发《罗源县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罗发改〔2021〕93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来源:企业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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