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税务关系在蔡甸区,原则上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2020年度通过认定或外地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0年度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机构。
二、补贴标准
(一)对首次认定或外地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文件精神,每家补贴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5万元;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补贴2万元;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
(二)对区内(蔡甸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育辅导服务机构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完成一家补贴2万元;累计完成5家以上再额外奖励3万元;累计完成10家以上再额外奖励10万元。(以上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2020年度高新企业培育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请款报告、收据(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
4、2021年近期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市级奖励资金拨款凭证;
6、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二)高新申报未通过企业申报资料
1、《2020年度高新企业培育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请款报告、收据(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
4、省厅网上申报截图;
5、2021年以后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高企培育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1、《2020年度培育辅导高新企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请款报告、收据;
4、与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培育辅导服务机构付款凭证。
四、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5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为尽快拨付资金,请及早完成申报。
五、联系方式
提交地址:蔡甸区新福路32号科经局308室科技管理科
联 系 人:魏 勇 樊君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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