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晋中市(及榆次区、介休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晋中市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一次性资助5000元。
新修订的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发明技术,优先资助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依据:晋中市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市监知产字〔2019〕5号)
https://scj.sxjz.gov.cn/gzdt/content_292818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晋中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市科发〔2018〕49号)
https://kjj.sxjz.gov.cn/tzgg/sbtz/content_266732
榆次区
鼓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新和应用
对区内企业购买区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区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 (以转账凭证为依据 ),给予 3%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 30万元。
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授权资助,一次性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3000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万元;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励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
对本企业已授权发明专利在企业内转化、产业化的,根据其专利质量、产业化发展方向及前景,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企业和个人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每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年费给予每年每件500元补助,费用以缴费凭证为依据。
支持、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 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创新创业
对引进(创新)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获得新品种审定、地理标志认定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科技示范企业、农业合作社,根据绩效给予奖励。
依据: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次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yuci.gov.cn/article_desc?article_id=300.html
介休市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建设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通过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通过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审的企业,奖励3万元。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对发明专利授权进行资助,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5000元,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单位, 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我市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实行资助。资助标准按专利拥有者所缴年费的60%予以资助。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
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 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级实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晋中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上级奖励额的50%配套奖励。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进行技术登记的企业,并且形成产业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的1%给予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不超20万元。
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 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按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企业产品(技术)销量(营业额)增长等绩效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对实现正常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考核择优奖励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20万元。对已有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
通过申领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创建的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支持。
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且运行情况良好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硕士工作站给予一定的奖励。
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创新创业,对引进(创新)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获得新品种审定、地理标志认定、有机农业认证的农业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科技人才队伍,并按《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扶持办法予以支持奖励。
依据:介休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办法
http://www.jiexiu.gov.cn/zwgk/fdzdgknr/zfwj2zfbgs/content_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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