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一)黔西南州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黔西南州内的自然人,且发明专利成果纳入黔西南州统计范围。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并按时交纳年费的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每件一次性资助1500元。
三、申报材料
(一)资助申请表;
(二)资助对象资格证明材料;
(三)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证明可以获得资助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2020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辖区知识产权局。
(二)申请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申请的需签字盖手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原件在提交复印件时备查。
五、资助办理程序
(一)各县(市)、义龙新区知识产权局对收集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要求的发明专利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寄(送)到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及运用促进科。
(二)州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三)经公告的资助申请,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贴息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应提供盖有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自然人提供手写收据),在收据背面注明收款单位(收款人)、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联系方式等。
州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彭 瑶;联系电话:0859-3115177。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张兴丽;联系电话:0859-31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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