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应当已获得授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含5件)的中小微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5万元奖励。
(二)PCT申请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局或区域性专利组织申请的PCT专利。PCT国际专利须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已资助过的不再资助。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三)涉外专利资助。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得美国、日本或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四)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对维持7年以上且目前仍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在我市新注册成立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办)机构,一次性资助10万元;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在我市注册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代理本市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申请,2020年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六)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对获得第七届广东省专利奖的肇庆市企业给予配套奖励。资助标准: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金奖每项15万元,银奖、优秀奖每项5万元,发明人奖每人2万元。
(七)商标奖励。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以及境外商标注册的,每件商标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每年全市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八)示范优势企业培育资助。对我市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资助;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九)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对2020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贯标认证的肇庆市企业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每家5万元。
另,2019年未申领相关资助奖励的企业或个人,可依照以上资助要求、条件和标准,进行申报。
二、申报说明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0年9月15日0时至10月15日23时。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可通过肇庆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sc.zhaoq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看《关于开展2020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2.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15日登录肇庆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qqyzhfw.com/)进行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7),申请人填好申报表打印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2、3、4、5、6填表说明,复印件需原件核对)左侧装订成册,报送到所属地主管部门审核。
3.申请机构或个人提交的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奖补资格并通报,列入诚信黑名单。
4.本次申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三、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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