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湖北省潜江市专利资助、商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潜江市
资助标准:
(一)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600元。
(二)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000元。
(三)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1.发明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为依据,对当年已缴纳年费申请全额资助:①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1200元(年1.5万元)的个人;②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③专利权人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
2.本市其他拥有国内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按照1-6年、7-9年、10-12年、13-15年、16-20年的年限划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为依据,分别可申请当年已缴纳年费的30%、35%、40%、45%、50%资金资助。
依据:潜江市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潜科文〔2016〕64号
http://www.hbqj.gov.cn/xxgk/zdlyxxgkml/qtzdlyxxgk/kjglhxmxx/201701/t20170111_2133514.html
品牌:对市场主体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市场主体,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依据:关于推进品牌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潜政发〔2015〕22号
http://www.hbqj.gov.cn/xxgk/xxgkml/szfxxgkml/szfwj/2015/201506/t20150610_2136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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