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岳西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安庆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制定《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不断完善激励制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活企业创新要素,提高岳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岳西经开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实施专利的积极性,推进岳西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安庆市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和奖励对象:
(一)区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岳西经开区内的公民;
(三)在岳西经开区境内实施并且专利公报记载的通讯地址在岳西经济开发区境内的非本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专利奖励标准:
1、对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件,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件以上的,给予额外奖励10000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并获得授权的, 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鼓励购买高价值发明专利,从外地购买的发明专利必须与该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且与企业没有关联关系的,给予购买单位一次性奖励6000元/件。
2、对当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3、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专利权人5万元、4万元、3万元;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专利权人3万元、2万元、1万元。
4、支持企业自主发明专利本县产业化,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省发明专利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5、鼓励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对当年获得专利质押贷款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6、加强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每年在园区评选5名优秀专利联络员,每人奖励1000元。
第四条 申请资助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岳西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下列材料:
1、《岳西经开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证书及相应收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局颁发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专利的,应有其他共有人的签章。
第五条 专利奖励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专利奖励申请材料的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资金,由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统一申报,区财政局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在获得授权后的当年办理资金申报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六条 专利奖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凭证应当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停止奖励,并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岳西经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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