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权撤销的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权撤销子项名称:无
审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码:33008
三、办理依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十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四、受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五、作出决定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六、专有权撤销条件
布图设计登记公告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登记的布图设计专有权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撤销该布图设计专有权。
七、专有权撤销流程
撤销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首先通知布图设计权利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八、专有权撤销决定
撤销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决定写明所依据的理由,并通知布图设计权利人。
九、撤销决定的公告
对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撤销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决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人民法院维持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撤销布图设计专有权决定的判决生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撤销该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决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公告。
十、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布图设计权利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布图设计权利人对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的有关程序性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业务窗口
(二)电话咨询:(010)62356655
(三)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专利局复审无效业务窗口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88
十二、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010)62083357
(二)网上投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评议平台(http://scywts.cnipa.gov.cn)
(三)信函投诉:
投诉接待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
邮政编码:100088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中路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至17:00。
(三)乘车路线: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位于北五环和北六环之间,西侧紧邻京藏高速、南侧是七北路城市主干道,距离蓟门桥约20公里,距离东侧的轻轨昌平线和地铁8号线的换乘站(朱辛庄站)约2.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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