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凡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有效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授权日期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上日期为准;申请资助的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地址必须是市区范围内,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专利申请地址为准。
二、资助标准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
三、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各一式二份)
(一)《黄冈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和申报单位(个人)情况统计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或收据。
(三)单位申请的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专利权人有多个的由第一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授权资助手续,第一专利权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时,顺延到第二专利权人,以此类推。
四、受理程序
发明专利权利人先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专利发展和保护科提出申请;根据各专利权人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交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审批发放。
五、受理时间
书面和电子版材料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办理发明专利资助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有关书面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申请人须对其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成册,手工填写的(签字除外)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中涉及到申报人相关的收款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资料中因收款信息有误导致款项未及时收到的后果自负。
(四)申报材料时,为便于统计汇总,申请的单位(个人)需提供《2019年度黄冈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2019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单位(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五)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请各有关发明专利授权单位和个人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方钢
电 话:0713-8123227
邮 箱:157821764@qq.com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7号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16室专利发展和保护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