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安徽省宿州市及其县区(砀山县、灵璧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宿州市
专利: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可申请1万元资助。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可申请2万元资助,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专利权人可申请自发明专利授权后至第6年内的实缴年费资助。
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达到10件、20件、50件的单位,分别资助1万元、2万元、5万元。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50件的单位,分别资助1万元、2万元、4万元、10万元。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事业单位引进市外先进发明专利技术用于生产经营的,市级给予1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贯标: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企业,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
专利质押贷款:对于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区(园区)分别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25%予以资助,市级资助最高10万元。
专利维权诉讼: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市、县区(园区)各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市级资助最高5万元。对市县(区)知识产权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案件,结案后给予其1500元/件的经费资助;判定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给予其500元/件的经费资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
http://gk.ahsz.gov.cn/public/2655573/1848871.html
高新:对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市外整体迁到宿州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市推荐上报的,市给予3万元申报材料补助费用。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
http://gk.ahsz.gov.cn/public/17551911/1721441.html
砀山县
专利:对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由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给予代理机构每件0.3万元代理费资助。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可申请2万元资助,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专利权人可申请自发明专利授权后至第10年内的实缴年费资助。
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1-5件、6件以上的专利权人,每件分别给予1200元、1400元资助,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件、5件、10件的专利权人,另外分别资助1万元、2万元、4万元。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因经营、科研等需要引进县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的,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企业,一次性资助5万元。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
专利质押贷款:对于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我县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25%予以资助,资助最高可达10万元。
专利维权诉讼: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我县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资助最高可达5万元。对我县知识产权部门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的,结案后给予其1500元/件的经费资助;判定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给予其500元/件的经费资助。
依据: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砀山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
http://xxgk.dangshan.gov.cn/3627031/51025420.htm
灵璧县
专利:对新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每件 2 万元的奖励(同一发明专利最多不超过 2 个国家);对新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给予每件 1 万元奖励。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自授权之日起10年内的年费予以资助。
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具有受理通知书,并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达到 5 件、10 件、20 件、30 件的专利权人,分别资助 0.5 万元、1 万元、2 万元、3 万元。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 3 件、5 件、10 件、30 件的专利权人,另外分别资 助 1 万元、2 万元、4 万元、10 万元。
专利奖: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 和 5 万元的奖励。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 10 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 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
专利维权诉讼: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我县按 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 维权费用资助,资助最高可达 5 万元。对我县知识产权部门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的,结案后给予其 1500 元/件的经费资助;判定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给予其 500 元/件的经费资助。
依据:关于申报灵璧县 2019 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兑现的通知
http://zwgk.lingbi.gov.cn/3714701/49183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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