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新乡市
专利资助:全国范围内拥有合法专利代理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经过费用减缴的,每件资助1500元;未经过费用减缴的,每件资助2500元。
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300元。
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根据实际缴纳年费的8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资助。
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进入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进入国家阶段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最多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进入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万元。每个申请人年度国外专利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专利质押融资: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资助,对专利评估、担保、保险费实行全额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专利权质押放款金额的1%进行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专利保险:对投保专利保险的专利权人进行补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全额补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以专利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贷款的专利。其他投保的专利按所缴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个专利保费补贴不超过3000元,同一投保人年度保费补贴累计不超过5万元。同一专利投保享受全额补贴不超过2次。
贯标: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优势、示范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8万元;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奖励8万元;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6万元;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5万元;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2万元。
专利奖: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5万、3万、1万元的奖励。
其他奖励: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示范县(区),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获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批河南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新乡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新科〔2017〕51号)
http://www.xxkj.gov.cn/news/57_3053
凤泉区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2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10%。并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具体为:
1.对同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2.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3.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4.对考核优秀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依据:凤泉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凤政〔2017〕128号
http://www.fengquan.gov.cn/news/50_5381
长垣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强化源头培育,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重点围绕我市197家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力争到2020年入库企业达到80家。通过建立挂钩帮扶机制、补贴研发费用、实施“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市财政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30万的配套奖补(不和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挂钩)。按照企业的发展规模、增长速度、研发投入等主要创新指标,培育重点企业进入河南省百强创新龙头企业、百强创新成长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加强政策宣讲,深入对接省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织的“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每年在长垣至少培训1次,市科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不少于4次;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进基层行动,遴选1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把培育和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创业园考核、科技创新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考核评价通报。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过提供孵化服务、后补助、发放创新创业券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在起重装备高端制造、卫材及医疗器械、汽车和起重配件、防腐蚀及建筑新材料、军民融合产业、涉农龙头企业等领域,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后补助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利用市级1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其加快成长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而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鼓励我市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在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或企业内部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整合产业链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依据:长政〔2019〕20号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南省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
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xxgk/zfxxgkml/fgwj/xzfwj/articleda694348f2cc44bfa464087d632d35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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