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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及各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知识产权贯标等资助汇总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2020年烟台市及各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知识产权贯标等资助汇总

       烟台市

       专利:对发明专利授权、维持等给予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3000 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资助 20000 元,最多资助二个国家(地区);维持时间满 5 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每件 1000 元。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企业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累计给予最高 10000 元资助。

       资助年度发明专利申请 20 件以上或发明专利授权量 5 件以上的本市企事业及驻烟高 校院所中,择优选取 10 家单位分别给予 10 万元奖励,其中高校院所占比不超过 30%。

       高新: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其他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的专利项目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专利项目给予 30 万元奖励,用于专利转化支持。对获得烟台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 5 万元、 3 万元、1 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印发《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j.yantai.gov.cn/art/2018/4/8/art_16257_1299324.html

       高新区

       商标:企事业单位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资助2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事业单位取得国内注册商标的,每件资助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4万元。新认定的驰名商标,每件资助110万元。

       专利: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资助。国内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5年的,每件资助1000元;满8年的,每件资助2000元;满12的,每件资助3000元。

       年专利授权量达10-15件,且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的,奖励5万元;年专利授权量达16-25件,且发明专利不低于10件的,奖励10万元;年专利授权量达2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不低于15件的,奖励20万元。对在我区3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受让除外)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其他资助:企事业单位涉诉知识产权案件胜诉且判决已生效的,按照案件诉讼费、代理费、鉴定费及其它为开展维权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0%给予支持,前述费用已由案件败诉方承担部分除外,每件案件不超过10万元。

       依据政策: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ytgxq.gov.cn/art/2019/7/30/art_31761_2481691.html

       烟台经济开发区

       商标: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奖励 2 万元,超过指定 10 个国家和地区的,每多 1 个再奖励 2000 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每件商标每个企业只能奖励一次;对通过单一国家(不含 马德里成员)注册方式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每个国家奖励 3000 元,每件商标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对新取得国内注册商标的企业每件商标奖补 1000 元,每户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 4 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和 30 万元奖励,通过续展的山东省著名商标给予 5 万元奖励。同一商标同时获得国家和省两级称号的,按国家级进行奖励。对新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给 予 30 万元奖励, 通过续展的山东省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名牌给予 5 万元奖励。

       专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减的每件资助500元,未费减的每件资助1000元;发明专利授权资助9000元。对在我区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3万元。

       国际——单位或个人申请国际专利(不包括港澳台专利),按申请和授权两个阶段资助:PCT 国际申请阶段,单位每件资助 1 万元,个人资助 4000 元;获得美国、日本和欧盟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资助 5 万元,其他国家每件每个国家资助 3 万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 5 个国家。

       有效专利资助——授权后维持时间满五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满十年的给予5000元资助。

       高新: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

       其他资助: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向银行获得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扶持, 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区内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胜诉或维权成功的,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包括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 仲裁费、调解费等,每个企业维权资助每年累计不超过 50 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

       http://www.yeda.gov.cn/art/2018/8/15/art_25630_2447098.html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yeda.gov.cn/art/2018/7/24/art_27784_1986498.html

       芝罘区

       专利:国内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6000 元;国内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 元; 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并进入国家阶段的,职务申请每件资助 10000 元,非职务申请每件资助 5000 元; 国外授权发明,每件每个国家资助 20000 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 2 个国家予以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企业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代理费、申请费全额资助(以实际发生费用票据为准),每件不超过 10000 元,已享受本条第一款资助的,只资助其差额部分; 

       具有较好市场价值,2014 年授权且维持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满 5 年,每件资助1000元;维持满10年,每件资助3000 元;维持满15年,每件资助 5000 元。

       在电子申请率 100%、资助年度内年获授权发明专利 10-20 件的企业,给予 5 万元的奖励;对年获授权发明专利 21-49 件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对年获授权发明专利 50 件以上的企业,给予 15 万元的奖励。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资助

       依据政策:烟台市芝罘区知识产权(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zhifu.gov.cn/art/2018/5/9/art_27112_2288194.html

       福山区

       福山区发明专利补助:国内授权发明补助3000元/项,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10000元/项(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国家的,只补助一个国家)。

       莱州市

       专利:加大发明专利扶持力度,发明专利我市每件资助4500元。

       高新: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受理的入库企业,市县两级共给予1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县两级共给予30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市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其他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的专利项目,市县两级共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专利项目,市县两级共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烟台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县两级共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政策:莱州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意见

       蓬莱市

       国内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5000元;国内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已转化实施的每件再资助2000元。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一个国家授权的资助10000元,最多不超过两个国家。

       专利创造大户奖励,对电子申请率达10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达到3件(含3件)以上的企业,择优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奖励企业不超过5家。

       依据政策:蓬莱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penglai.gov.cn/art/2016/12/29/art_30368_2099338.html

       招远市

       专利:建立发明专利补助体系。鼓励在招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申报发明专利并给予补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补助单位6000元或个人5000元。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提出的国际申请,依据申请PCT国际阶段相应的收费标准,单位、个人每件分别补助10000元、4000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补助10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补助。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0元补助。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第六年开始,每件发明专利给予1000元补助。

       对年申请发明专利超过40件(含40件)或者年授权发明专利10件(含10件)以上的单位给予25000元的奖励。年申请发明专利超过30件(含30件)或者年授权发明专利8件(含8件)以上的单位给予15000元的奖励。年申请发明专利超过20件(含20件)或者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含5件)以上的单位给予10000元的奖励。年申请发明专利超过10件(含10件)或者年授权发明专利3件(含3件)以上的单位给予5000元的奖励。   

       其他资助:企业因专利质押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依据政策:招远市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18/5/28/art_28496_1822493.html

       海阳市

       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资助2万元,最多资助二个国家(地区);对维持时间满5年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1000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企业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累计给予最高1万元资助。

       依据政策:海阳市知识产权(专利)资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haiyang.gov.cn/art/2019/7/30/art_14045_2481615.html

       龙口市

       商标: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每指定1个国家补助2000元(在指定地区取得注册商标的,按照指定地区的国家数量计算),每件商标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通过单一国家(不含马德里联盟成员)注册方式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每个国家补助2000元,每件商标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商标补助1500元,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根据以上规定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的申请人,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专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未享受国家专利收费减缴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每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补助6000元;已享受国家专利收费减缴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每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补助3000元;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已享受本级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只资助其差额部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一次性缴纳5年年费的,5年年费全额给予资助。

       企业年度授权国内发明专利超过5件的,在普通资助基础上,按企业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数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数量,5件以上(含5件)的奖励3万元,10件以上(含10件)的奖励5万元,20件以上(含20件)的奖励10万元,50件以上(含50件)的奖励20万元。

       企业年度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超过3件的,在普通资助的基础上,按企业当年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年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3-5件的奖励5万元,6-10件的奖励10万元,11件以上的奖励20万元。

       贯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政策: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longkou.gov.cn/art/2019/12/11/art_28315_2594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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