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天津市及各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北辰区、西青区、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天津市:
国内发明专利: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可以请求对当年度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第4-10年的发明专利年费、当年授权的为企业实现零突破的首件发明专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1000元,首件发明专利2000元,发明专利的4-10年费每件600元。同一企业,每年每项获得的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国外发明专利: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在当年度正式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在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补贴5万元,在其它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补贴3万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贴。每件发明专利补贴不超过3个国家。同一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依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配套细则的通知》
http://zscq.tj.gov.cn/xwdt/tztg/201901/t20190111_142090.html
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企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 30-50 万元奖励, 其中:区县财政对于申请认定国家高企的先按上述标准 50%的 比例给予补助,待认定后市财政再按上述标准 50%的比例给予奖励。
来源: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http://kxjs.tj.gov.cn/zhengwugongkai/zxgz/gqrd/gxjj/201509/P020190305597074293505.pdf
贯标:对于获得知识产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具体奖励数额每年会有具体资助申报通知,2019年每家5万元)
依据: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http://zscq.tj.gov.cn/xwdt/tztg/201605/t20160511_103313.html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ttp://zscq.tj.gov.cn/zwgk/zfxxgk/zxzj/dt/201907/t20190729_145580.html
静海区:
专利:支持开展专利创造和运用。对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支持;当年新授权的国外专利,每件给予2万元支持;同一法人单位每年的资金支持不超过10万元。对国家级、市级专利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对区级专利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
贯标: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且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其他:对开展专利导航与信息利用立项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支持。
依据:静海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十条措施
http://gkht.tjjh.gov.cn/www/info/show/56959
宁河区: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专利
1、对于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每项3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专项资金奖励。
2、对于列入市级运用类和创造类专利试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和6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列入县级专利试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
3、对于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天津市著名商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专项资金奖励。
依据: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http://www.tjnh.gov.cn/tznh/system/2018/06/14/010012373.shtml
宝坻区
国内专利:(一)国内专利授权资助。对获得专利权并缴纳年费的专利进行一次性资助。发明专利8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1400元/件。
国外专利:(二)国外专利资助。对国外授权专利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
贯标:(三)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资助。对建立专利数据库,并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每家企业10万元。对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每家企业10万元。
其他资助:(四)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资助。取得专利证书的参赛作品,参赛学生资助300元/件;学校科技辅导员资助50元/件。
(五)专利奖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4万元/件,优秀奖2万元/件;天津市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优秀奖1万元/件。
依据:宝坻区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宝坻政发〔2017〕53号)
http://www.tjbd.gov.cn/zwgk/system/2017/11/17/010037559.shtml
专利:
(一)兑现《宝坻区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宝坻政发〔2017〕53号)
(二)授权发明专利奖励
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奖励,每项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支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
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贷款,所获的贷款在按期正常还贷后给予贷款利息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专利试点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经认定为区专利试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2万元;被认定为天津市专利试点项目(包括优势企业和专利密集产品企业),给予1:1配套资金进行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示范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对被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给予20万的奖励。
(五)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创客专利奖励
对宝坻区“1+5”众创空间和区内经市科委初级认定及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开展创新创业创客的专利授权及专利奖,参照《宝坻区专利资助暂行办法》中企事业单位专利授权及专利奖资助的标准进行资助
品牌/商标:
(七)名牌产品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天津市名牌产品的本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产品质量攻关、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等方面。
(八)商标奖励
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给予每件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天津市著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给予每件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本区申请人(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申请机构或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给予每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给予每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区新申请商标注册的本区商标申请人(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受理通知书为证明依据),给予每件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奖励。对获批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区内,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出具工商整体搬迁手续),区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依据:宝坻区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政策(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017-11-19起实行,有效期5年。)
http://www.tjbd.gov.cn/zwgk/system/2017/11/19/010037561.shtml
武清区
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予每项1500元资助,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的奖励。
依据:关于申报天津市武清区2019年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http://www.tjuda.com/zxzt/zxgg/2019-07-22/7288.html
国外专利:在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在其它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以上资助额度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资助。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同一法人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依据:武清区知识产权局2019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领取方案
http://www.tjuda.com/zxzt/zxgg/2019-07-04/7182.html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实际产生的认证费和服务费,每个单位补贴不超过5万元。
依据:《武清区知识产权局2019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费用补贴发放方案》
http://www.tjuda.com/zxzt/zxgg/2019-07-04/7181.html
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按照市级奖励政策要求的金额给予100%支持。
依据:武清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清政〔2019〕10号)
http://www.tjwq.gov.cn/xxgk/www/info/show/51051
北辰区
国内专利:
(一)发明专利消零补贴。对当年实现首件授权发明专利,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二)发明专利维持资助。对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且第一权利人注册地址在北辰区内,补贴自申请日起第4-10年的年费,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国外专利:
(三)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贯标:
(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贴。对于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其他:
(五)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评估费补贴资助。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用,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六)专利奖。对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和天津市专利奖的单位,在获得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1:1匹配。
依据:北辰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http://www.tjbc.gov.cn/zwgk/system/2018/03/29/012022119.shtml
西青区
专利:对企业知识产权给予资助。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每件奖励2万元;每获得一国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
高新: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15-25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品牌、商标:支持企业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天津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西青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津西党发〔2019〕19号)
http://kxjs.tj.gov.cn/xinwen/qxkj/201909/t20190910_146267.html
知产贯标: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补贴。
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通过国家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西青区鼓励高端制造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意见
http://www.tjxq.gov.cn/ztzl/system/2018/12/14/010016087.shtm
滨海新区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由市区共同给予30-50万元奖励。对于外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在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3年内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享受首次高企认定奖励的同时,根据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依企业规模给予10-150万元奖励,由新区和各开发区根据企业属地分别兑现。如企业已经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依据: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本方案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9月30日止。)
http://kjj.tjbh.gov.cn/contents/4414/410661.html
知识产权奖励: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专利扶持政策外,对获得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分别每件给予奖励3000元、1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每件给予奖励500元。
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每个国家每件奖励1万元,最多奖励2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天津市要求给予配套奖励15-25万元。对再次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依据: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促进办法(新四条)2019年07月12日发布,有效期三年
http://kxjs.tj.gov.cn/xinwen/qxkj/201909/t20190910_146268.html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内专利:给予企业或机构上年度国内专利授权和年费奖励,总额最高30万元,包括:给予国内专利授权奖励。其中: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给予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2000元奖励。给予国内发明专利年费奖励。自获得专利授权年度起,按照国内发明专利实际缴纳年费的50%给予连续10年的扶持。
国外专利:给予企业或机构上年度国外专利申请和授权费用奖励,总额最高30万元,包括:给予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在中国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每件1.2万元奖励。给予授权的国外专利每个国家每件2万元奖励,每件最多奖励2个国家。
知识产权质押资助:对于以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获得纯信用贷款或类信用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给予5%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其他类型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给予5%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享受本条政策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重点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中第十四条贷款贴息奖励及第十五条担保费用奖励政策。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开发区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天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奖励。
贯标:给予企业或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其他资助:给予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与信息利用奖励。针对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对企业核心产品进行专利布局,形成专利信息分析报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区内企业或机构在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实侵权指控时,开展维权行动并获得成功的,根据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每个案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依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实施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
第四条 对通过认定或新迁入的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第五条 按照天津市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的规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上述标准50%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余50%比例奖励资金由上级财政拨付)。
第六条 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第七条 对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每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
依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施办法
https://www.teda.gov.cn/contents/3961/3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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