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注册地址在南海区的商标所有人,包括南海区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商标所有人若为自然人,在南海辖区设有依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且将商标所有权经商标局备案许可供其经营实体使用的,也可纳入范围。
二、奖励范围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成功注册境内外商标的南海区企业或自然人,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标明日期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境内商标
1.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500元奖励,不得重复申请。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1万元。
2.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
(二)境外商标
1.一件国际注册商标最高奖励1万元,实际注册规费不足1万元的按以下标准: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每件奖励2000元;单一国家注册商标,每件奖励3000元;多个国家注册商标,如马德里注册商标、欧盟注册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商标等,每件奖励10000元。
2.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予以奖励,不得重复申请。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商标注册号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3万元。
3.申请有效期限为自成功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成功注册日期以商标注册证书为准。
四、申报方式
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关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专题入口将于3月1日正式启动,3月31日关闭申报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
五、申报材料
(一)在境内成功注册商标的南海企业申请注册奖励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并应提交材料如下:
1.《商标注册证》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2.《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一份,如申请人为自然人,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3.注册费用发票,如发票金额含多个商标费用的,需提供证明费用明细的代理合同等资料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4.商标使用证明(商标标识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照片若干)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二)在境外成功注册商标的南海企业申请奖励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并应提交材料如下:
1.《商标注册证》与翻译件电子版各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2.《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一份,如申请人为自然人,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3.注册费用发票,如发票金额含多个商标费用的,需提供证明费用明细的代理合同等资料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4.商标使用证明(商标标识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照片若干)电子版一份(注:文件格式应为PDF或JPG)。
六、佛山扶持通操作流程
(一)登录/注册
打开浏览器,输入佛山扶持通系统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点击“登录”,选择“我是企业/个人用户”。
若为2020年5月13日之后注册的用户请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注册”,进入登录页面,可进行账号登录或注册。
(二)选择登录方式,若登录单位账号请切换成“法人登录”,点击“账号密码”。
(三)注册
若没有账号,可点击下方“立即注册”,选择“个人注册”或法人注册。
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四)申报
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南海区市监局”→“南海区2021年上半年注册商标奖励工作”→“立即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点击“提交申请”,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五)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有短信通知,请申报人保持手机畅通。
(六)网上申报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照注册商标奖励事项审批办事指南。
(七)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商标奖励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与所属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并反映情况。
附:业务咨询电话
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股:86285007
桂城市监所:81816008;狮山市监所:86666933
大沥市监所:85751941、81101495
里水市监所:85683816;丹灶市监所:85430126
西樵市监所:86800129;九江市监所:865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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