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448号)要求,扎实推进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以打造东北区域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为目标,以长春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度高为优势,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全面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央引导、城市落实的方针。市政府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建设者,负责建立完备的工作推进机制,安排配套资金,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构建改革创新、市场导向的机制。增强改革创新力度,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牢固树立知识产权的质量意识和价值导向,促进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和权利经营,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的活力。
打造政策集成、融合发展的体系。强化政策集成和资源聚集,打通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实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彼此融合、相互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布局建设“一载体、两平台、三中心、N机构”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承载主体,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高价值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高标准推动创新主体能力全面提升、高质量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彼此融合、相互支撑。“一载体”:在长春新区建设知识产权大厦,聚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资源双重供给。“两平台”:打造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综合性服务平台,培育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三中心”:建设3家长春市特色优势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资源,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N机构”: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扶持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围绕长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3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并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扶持和引进50家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高价值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围绕长春市重点产业实施5组(产业类+运营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引导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决策机制;培育25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办法;支持优势企业加强商标国内申请和海外布局规划,培育打造100个以上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和城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高标准推动创新主体能力全面提升。实现3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支持4家高校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15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探索推进专利快速许可制度,实现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5%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5%以上。
——高质量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促进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5%以上;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三、主要任务
通过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项目支持和市场投入,全面提升长春市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主动运营意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专业化、高水平服务机构通过全链条服务,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为长春市知识产权长效运营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形成一系列有助于知识产权全链条发展的政策,采用与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长期配套政策,将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统筹纳入地方政策法规体系,为长春市知识产权长效运营机制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一)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载体。在长春新区建设载体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中国(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厦,引进知识产权受理业务、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及展示大屏,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展示长春市知识产权动态发展状况,集聚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培养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打造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与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形成业务联动,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和资源整合,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创新主体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最多跑一地”。形成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生态小镇”,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厦作为小镇的核心载体,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作为小镇的核心业务,最终将小镇建设成全省知识产权服务的聚集地和新高地。(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管委会)
2.建设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在长春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厦内建设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开发符合实际需求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应用模块,作为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线上枢纽。依托平台负责统筹整合区域知识产权运营资源,引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态。给平台充分赋能,依托平台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培训与人才培养等业务,托管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务,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管委会)
3.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汽车制造、现代化农业、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建设3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支持等形式,引导创新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国企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整合产业、资本和知识产权资源,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由产业运营中心承担企业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密集型产品认定等任务。(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www.aipunajie.com
(二)高价值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
1.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决策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将专利导航作为产业规划、人才管理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融合分析,围绕汽车制造、现代化农业、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5组专利导航示范项目,以1个产业导航带5个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导航,最终形成5组专利导航组合。(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长春新区管委会)
2.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示范项目。实施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计划,根据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导航的分析结果,选择长春市创新难度高、保护范围合理、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重点企业培育25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认定30个以上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扶持一批商标、地理标志提升品牌效应。实施区域商标推进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推进体系,凝聚商标品牌发展优势资源,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保护、服务能力。面向长春市5大特色优势产业,打造100个以上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和地标,培育至少1个区域商标品牌,提升区域商标品牌价值,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建立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按照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方法,制定符合长春实际情况的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将专利密集型产业纳入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对专利密集型企业与专利密集型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高标准推动创新主体能力全面提升
1.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累计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300家以上,择优支持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以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为抓手,组织引导使用平台进行贯标学习,帮助创新主体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国家要求,对认证成本以内的贯标费用进行奖励。推动认证服务升级,认证机构应将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升情况测评作为认证服务的必备内容,开展贯标有效性评价。(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畅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渠道。支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院所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等模式,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专利,鼓励国有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支持15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高质量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
1.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优化机制、规范流程,引导银行、担保等多类型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建立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组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设立长春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中小企业质押贷款补贴专项资金;实现长春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5%以上。(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综合性服务平台,建立机构库、专家库、人才库,提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专业化水平;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并在金融机构推广使用;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3.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借鉴复制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推动发行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二)政策保障
在原有各类政策的基础上,坚持突出质量导向、产业导向、运用导向,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体系完备、互补互促的“政策制度包”。同时,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写入地方性法规,强化知识产权对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出台《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南》。
(三)资金保障
采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于中央财政资金,用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市财政将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资金,并结合我市财力,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四)工作机制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多元化运营服务体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运营服务体系整体建设工作,中国(长春)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具体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承担建设中的公共服务部分工作,协助政府进行项目过程管理与支撑服务,促进长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五)总结宣传
在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做好项目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日常工作动态的数据统计,实现动态信息及时准确的总结上报。对于在建设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线上线下等多形式、全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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