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 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 号)和《厦门市知识 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 号)精神,为扎 实推进市贯标工作开展,我局决定对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 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 服务规范》认证的单位进行补贴,给予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 5 万元。
一、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厦门市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
(二)申请人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 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 机构服务规范》认证,证书应为有效状态,认证地址应包括厦门地 区地址;
(三)贯标通过首次认证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含)之后;
(四)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 10 件(含) 以上或发明专利 3 件(含)以上。
二、申报流程
( 一 ) 网 上 注 册 申 报 。 申 报 单 位 首 先 在 “i 厦 门 ” (https://www.ixiamen.org.cn/)进行法人账户注册,登录 i 厦门>>领 域专题>>i 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立即访问>>法人帐 号注册登录申报。
(二)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厦门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规范》首个认证周期认证工作补 贴申请表(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2.贯标首次认证证书复印件;
3.自主研发专利列表及证书复印件(企业提供);
4.贯标首次认证合同书复印件;
5.贯标首次认证合同发票及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
6.信用承诺书(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申报单位于 7 月 31 日 18 时前将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 1 份,申请表及骑缝盖公章,报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三)材料核实确认。市局将对单位申报材料、单位信用以 及认证机构资质核查,确定具体补贴金额。
(四)局会议研究并公示。经市局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局网 站进行公示。
(五)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申报单位提交统 一收据,下拨补贴资金。
三、有关要求
1. 逾期未网上申报或者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 主放弃补贴;
2. 单位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等违规行 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知识产权诚信黑名单,并取消补贴 资格,已拨付的将收回补贴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鲤源 汤红军 联系电话:0592-5077981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43 号新工商大楼 1205 室
特此通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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