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属于资质类项目,除了在申报某些科技产业政策项目时是必备的条件外,获得认定后在企业所得税上将享受15%比例的优惠政策,而一般企业而言所得税税率为25%,相比之下享受的税收优惠是非常大的。因此许多企业都会在企业成立一年后,在初期就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在这个时候申请认定相对来说,更是比较容易认定通过的。
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属于资质类项目,它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相比有相似之处,但相对而言申报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条件就要更高了。现在就主要条件细节进行梳理如下:
1、有固定场所、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其他开展技术研发所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在这一点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是没有这方面要求的。这里的科研用房面积并不是指企业所有注册经营地的面积,而只是实际经营运行中科研部门的使用面积。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00万以上,这里的定义是指设备购入时的计账价值,而非现有剩余价值,这里的设备不局限于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值,还包括研发部门使用的直接当期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备价值,但前提都是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原值。除此之外,还要求设备在北京落地,可供现场察验,提供购置时的发票为证。
2、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人数不低于50%;专职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人数不低于60%。这里对企业的总人数有明确的要求,企业总人数不低于20人,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50%以上的要求。专职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数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需要有劳动保险,学历证明为证。
3、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这里对上一年度的技术性收入占比有明确要求,这一要求需要有相关技术性收入专项审计为证或已登记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明细表及相关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复印件。
4、对于企业的研发支出占比,依据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同而要求不同。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足1千万元的,要求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上一年度销售收入1千万元以上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1).年销售收入不足3千万元的,比例不低于20%;2).年销售收入在3千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比例不低于15%;3).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比例不低于10%。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从这条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项目,对于研发费用支出占比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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