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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禄丰市发展钛产业打造绿色钛谷实施方案

楚雄州禄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禄丰市发展钛产业打造绿色钛谷实施方案

禄丰市发展钛产业打造绿色钛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州第十次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聚力建设云南钛产业集聚创新区和全球最大海绵钛生产基地,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及交通优势,着力构建绿色钛全产业链。结合禄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决策部署和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产业带动、组团发展、产城融合”的思路,抓实钛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作,突出全产业链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绿色钛全产业链。

二、目标任务

全力以赴抓好抓实“延链、强链、补链、增链”工作,突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在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循环利用发展、新材料产业培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不断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关联性、集成性,着力构建形成现代产业新体系,构建钛材精深加工、钛化工(精细化工)两条完整产业链。加快龙佰集团投资125亿元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高端转子级海绵钛、合成金红石、电熔氧化锆等项目建设步伐,扩大现有和在建项目生产线规模,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随后再用5至10年时间,发展并带动下游钛材加工、涂料、塑料、盐化工、天然气等产业发展,最终形成千亿钛产业集群,将楚雄州打造成为“云南钛产业集聚创新区”,所有项目建成后总产能规模达700余万吨,产值135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钛全产业链发展布局

1.细化完善钛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工作思路和产业布局,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产业发展支持目录,争取省州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2. 优化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为契机,充分考虑未来发展趋势,留足钛产业发展用地空间,在勤丰工业片区龙佰集团新立钛业公司周边规划建设占地约2000亩的海绵钛及钛化工基地,在土官工业片区云钛公司周边规划建设占地约1500亩的钛材精深加工基地,全面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3. 强化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完善禄丰工业园区金山—棠海、罗次—勤丰工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对入园项目所需的交通、水、电、气、污水处理等相关公共设施进行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并推进实施。(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禄丰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4.积极整合钛产业资源。依托龙佰集团在钛矿采选、钛渣冶炼和钛原料升级上的技术优势,加强市内资源整合,积极协调省、州有关部门,支持龙佰集团整合资源,逐步改善云南钛矿开采多而散、资源利用率低的局面,采取“分散采,集中选、化山为田”的绿色开采模式,稳步推进钛产业原料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5.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步伐。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龙佰集团新立钛业公司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高端转子级海绵钛、高盐废水处理、电熔氧化锆等项目建设步伐,扩大现有和在建项目生产线规模,最终形成30—40万吨/年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基地;重点推进龙佰集团新立钛业公司高端转子级海绵钛项目顺利实施,并在现有海绵钛生产线基础上改造扩建,最终形成5万吨/年的海绵钛生产基地。(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禄丰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6.助推龙头企业强强联合。积极促成龙佰集团新立钛业公司、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等大型冶金集团组团发展,借助其在钛材及钛合金方面的技术、设备优势,整合土官工业片区小型钛材加工厂,提升海绵钛到钛材及钛合金的原料利用率,进一步发展钛功能合金、钛基合金及其制品、钛中间合金以及其他先进高效熔炼及加工技术。(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7.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学习攀枝花先进经验,强化市内政策供给,加大省州汇报协调力度,在环保、电力、土地等方面争取更多市级权限。(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禄丰供电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和鼓励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钛白粉及海绵钛上下游企业进驻,扩展钛合金在军工、航空航天、工业和民用钛制品领域的广泛应用,重点发展钛合金、钛焊管、钛板换热器、钛金属制品及设备、钛精密铸造等钛精深加工产品。拓宽钛在新兴领域的运用,引进医疗器械制造、体育器材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汽车零件制造等企业入驻。谋划、包装一批符合钛产业生产要素资源的大项目好项目进入项目库。鼓励入园企业以商招商,严格执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强园区聚集效应。(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升和改善营商环境

1.强化新增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钛产业集群内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存量盘活挂钩指标、历年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钛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含1亿)以上的钛材精深加工企业,优先在规划区内给予项目用地保障,对钛产业入驻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参照当年供应工业用地基准价格执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2.建立灵活供应土地机制。采取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对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资源用于鼓励类经营服务或新业态企业,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不再缴纳土地收益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3.鼓励低效建设用地盘活。鼓励支持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经批准实施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或建设配套停车楼(库),不增收土地价款,免缴增加面积的城建配套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4.简化项目开工、竣工相关手续。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作为支撑性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优化审批流程,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进“联合图审”“极简审批”,细化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理”、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实落细,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着力破解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5.规范调研检查、执法监督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科学确定多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决杜绝每天都有不同的调研、检查、执法组围绕1户企业扎堆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市应急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6.增强社会化服务保障功能。适时规划建设勤丰高楼产业新城,增强勤丰工业片区社会服务功能,为勤丰工业片区乃至整个罗次、土官工业片区产业聚集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牵头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移民搬迁安置办,勤丰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供给和保障

1. 奖励企业高管人才。对引进落户企业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高端技术人才,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钛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表彰,给予应有的社会荣誉。同时在人才落户、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政策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财政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2. 鼓励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转化。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实施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给予配套资金5-2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牵头企业,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重点企业给予5-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3.支持稳增长促投资。积极帮助钛及钛合金加工企业争取省级重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对当年竣工新投产重点工业项目,给予财政补助支持;2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对拉动投资贡献突出的年内投产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新产业培育项目给予500-1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4. 支持开展军民融合业务。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争取中央和省、州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和示范园区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技术创新扶持以及奖补等资金支持;对于获得军贸出口订单的企业,按照订单上年度实际销售额的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补;对于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军民融合重大项目,按其到位资金的5%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补。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维修、检测任务;鼓励企业设立涉军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仪器共享平台等,凡获得国家级、省级验收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勤丰镇、土官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钛产业打造绿色钛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并抽调专班驻点办公,负责处理和协调推进落实钛产业发展日常工作事务。

(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市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各召开1次联席会议,必要时可适时组织召开,研究钛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推进需要,每月组织市级行业部门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向行业对口部门争取政策、工作上的支持。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市级有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分工要求,主动认领涉及的工作举措并进行细化,对长远目标和年度目标进行分解,认真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对涉及多部门的共管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钛产业发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要内容,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考核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年度表扬,对考核成绩未达到要求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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